黄龙县麻地湾村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169;
黄龙县麻地湾村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166;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龙县麻地湾村安置小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已由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黄政办审发〔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方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龙县石堡镇麻地湾村安置小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混凝土改造沥青道路16529.87㎡;透水砖改造沥青道路5271.85㎡;绿化改造沥青道路2261.21㎡;混凝土道牙改造4652m;新增划线停车位437个(原有272个,现增加165个);墙裙防潮改造5394.19㎡;散水改造1155.90㎡;新建铝合金电动自行车车棚(含线路布置)630㎡;拆除临建532.07㎡;路灯表面刷漆1225㎡;新增分类垃圾桶;小区大门人车分流改造;新增排水口;井盖提升高度;景观提升9081.84㎡;休闲广场提升改造1675.28㎡。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项目概算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84.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574.0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59.80万元,基本预备费50.71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监理为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有效或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4 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至今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5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3,每年度一份)(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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