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委托,就古四村怡廷商圈(西面)示范街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ZSXCTAS2409039S
二、项目名称:古四村怡廷商圈(西面)示范街升级改造项目
三、预算金额:¥45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古四村怡廷商圈(西面)示范街升级改造,项目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创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需优化提升部分的拆除及清理、外立面改造、绿化景点和网红打卡点等元素改造等。
2.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古四怡廷豪园西面商铺,全长约180米,包括新兴中路108号商业楼东面。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4.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由潜在报价人提交设计、施工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200万元以上重大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按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人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活动。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磋商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须在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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