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取钢结构车棚拆除改造新能源停车棚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临高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及服务:钢结构车棚拆除改造新能源停车棚项目施工单位
三、项目概况和工作范围:拟对原有车棚进行拆除,重新规划车棚及水房周边车位,对水房周围的绿化移植改造;对车棚一侧的围墙维修改造等。改造面积约为847平方米。项目计划工期60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9653.66元,最高限价为189653.66元,投标人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项目管理等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3)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采用评标方法:采用综合择优的方式进行选取(包括资质、信誉、业绩、报价等)
六、报名资料要求:
1.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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