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大-竞磋-2024-0065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主校区柳园5号楼供电线路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9383.56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因柳园5号楼区域目前用电最大供电功率仅为50KW ,无法满足该区域用电需求。经实地勘测,就近从荷园区域配引入一根ZR-YJV22-0.6/1kV-4*240+1*120mm²电缆,电缆长度约345米,改造后该区域供电功率约为300KW,项目涉及建筑物维修、水、电、暖、道路和绿化等基础设施改造;
5.2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磋商文件明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4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
5.5 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满;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象: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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