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1623-04-01-495753 | ||
投资项目名称 | 连平县溪山镇省市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平县溪山镇省市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连平县溪山镇省市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连平县溪山镇 |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或溪山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或溪山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东水村和软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1)东水村:巷道硬底化提升改造20473㎡、外立面提升改造471㎡、新建门楼1座、公共厕所3座、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及电缆井15个、篮球场射灯20盏、太阳能路灯70盏、路肩挡墙529m、仿木栏杆 572m、仿竹篱笆 2000m、绿化种植231㎡、排水沟提升改造760m,以及其他环境整治提升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软坑村:墩头文化活动中心(墩头老学校旧址改造)114㎡,软坑小学体育广场建设1666㎡,向阳建设广场建设1018㎡,道路、护栏、巷道、外立面、黑臭水沟整治1项,以及其他环境整治提升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 ||
工期 | 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6852472.18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的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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