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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芳古镇部分设施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01-21

胜芳古镇部分设施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胜芳古镇部分设施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霸发改投资[2024]1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胜芳古镇部分设施修复工程,对牌坊周边广场石材铺装、古街行车路面及两侧便道石材修缮等,对游客中心、文昌阁、博物馆、王家大院、戏楼、东桥、湿地公园、绿化、监控等建筑及设施进行维修修复,对中山街、胜阳路地面及两侧房屋进行维修修复,对胜利桥南及古镇内等停车场进行改造,对古镇内绿化、亮化进行更新改造,增设市政消火栓、环卫设施,改造2座公共厕所及其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服务);工程施工(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等相关工作。计划工期:总工期1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6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2512.71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0.44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为:2482.2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建筑工程)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项目经理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5)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6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1.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建立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3.1.6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1 08:30至2025-01-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1 10:00 ,地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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