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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宿舍楼项目(pc构件)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 2025-05-1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宿舍楼项目PC构件)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9-JC-2025-55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宿舍楼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是武汉工程大学,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宿舍楼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九分中心PC构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宿舍楼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内。项目新建两栋学生宿舍,一栋地上16层、地下1层,一栋地上15 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 33840.0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8732.2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107.83 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及相关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暖通、 消防、人防等公用工程和周边相关道路、绿化、景观、配套房屋改造及清理、标识标牌标线、接水排水接电接网等室外和附属工程。本项目根据政策文件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级。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详见附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计划数量

备注

1

PCGJ01

预制叠合板

157.21KG/立方米

立方米

1278.14


2

预制楼梯

146.68KG/立方米

立方米

127.6


计划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的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至少一份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7)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5年5月15-2025年52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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