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路(东南大道-荣升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河路(东南大道-荣升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常熟市昆承湖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银河路(东南大道-荣升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银河路(东南大道-荣升路)
2.1.2工程规模及设计改造内容、要求:对银河路(东南大道-荣升路)道路两侧及侧分带景观绿化改造,侧分带绿化面积约为9870平方米,路侧绿化面积约为15149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额约1800万元,含设计费、材料设备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120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07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0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3月06日
2.1.5招标范围:设计、绿化、景观、土石方及材料设备采购
2.1.6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
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材料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具体实施范围:可行性研究之后的所有工作,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设备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栽植苗木、花卉、铺设草坪、场地平整、绿化土方、移植原有苗木等,并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⑤绿化项目负责人(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施工单位和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施工单位。
3.5.2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投标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09月29日 08 时 30 分至 2022 年10月11日 16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 0512-52822187。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项目银行保函》
②《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以上两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常熟市昆承湖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状元堤1号
联 系 人:陈方杰
电 话:0512-52932280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熟市华山路155号信步华庭臻园会所底楼
联 系 人:褚娜
电 话:0512-52799645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常熟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支部委员会
监督电话:0512-51571559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公告时间:2022-09-29(至)2022-10-11
12.友情提示: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12.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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