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站、检查站、科研工作站、有害生物防治站)(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站、检查站、科研工作站、有害生物防治站)(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远县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事项核准表宁发改许准字[2025]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22.897721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宁远县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富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九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站、检查站、科研工作站、有害生物防治站);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九嶷山内;
2.3项目基本情况:三亩田管理站与检查站、牛头江管理站检查站和科研工作站、羊岩坪管理站与有害生物防治站、仙子山管理站的土建、装修、安装及室外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及小东江管理站改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228977.21元(含暂列金520000.00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2796.50㎡;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15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6-30,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5-11-27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其他: 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且施工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后,并达到预付款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中建安工程费的10%作为预付款。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每月实际完成形象进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含1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至8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工程最终造价以工程结算审查结果为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收到竣工结算审查报告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款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三亩田管理站与检查站、牛头江管理站检查站和科研工作站、羊岩坪管理站与有害生物防治站、仙子山管理站的土建、装修、安装及室外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及小东江管理站改造,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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