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1322-04-01-52165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泰美镇金龙大道及小罗路风貌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泰美镇金龙大道及小罗路风貌提升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泰美镇金龙大道、小罗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申请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泰美镇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金龙大道:高速出口形象显示屏景观性提升改造,人行区域铺装品质提升改造,建筑外立面风貌整治改造,店招改造,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围墙改造,主题口袋公园改造,成品花箱,垃圾桶,车挡石,艺术文化雕塑,导视系统,街区氛围照明。小罗路:人行区域铺装品质提升改造,建筑外立面风貌整治改造,店招改造,道路绿化升级改造,主题口袋公园改造,成品花箱,垃圾桶,成品坐凳,车挡石,导视系统,街区氛围照明。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市政配套工程、清拆工程、市政安装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其他楼栋外立面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8777710.41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必须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施工资质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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