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古田县杉洋镇东吉村文化广场绿化及老人活动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古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古田县杉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古财综[2024]4号专项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2.项目概况 |
2.1 建设地点:古田县杉洋镇东吉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53.8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49.534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中标结果在宁德市阳光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 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4.控制价(估算价): 538415元,最终发包价格495342元)K值为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3.2 资质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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