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资阳市城建集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资阳市城建集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8-512050-04-01-996961】FGQB-00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资阳市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8-512050-04-01-996961】FGQB-00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内。
2.2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主要改造A楼面积约22000平方米,增加智能信息化、文化展陈及导示系统配置工程;B楼4、5层增加智能信息化工程建设和文化展陈及导示系统配置工程;地下停车库地坪、屋顶绿化植物改造等相关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含变更)、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所示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施工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不做统一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0月10日 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31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zx.ziyang.gov.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段139号1、2幢2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265027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5120111-81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10月0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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