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停车位及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KQY202511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停车位及场地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6823.47元,招标人为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检察院停车位及场地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绵竹市回澜大道391号绵竹市人民检察院。主要改造内容:1、原车库一改造(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2、原车库二改造(拆除原木塑架车棚,将原车棚绿化拆除后补混泥土地坪,后新建钢构车棚)(建筑面积为390平方米);3、原绿化地增设休闲步道及休闲平台(建筑面积为443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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