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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中心地面停车位改造-2022年招标公告

· 2022-11-03

(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2]09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中心地面停车位改造-2022年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景路99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152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生产中心地面停车位改造-2022年的室外总体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将部分绿化带、硬地改造成停车位,改造地面停车位100个;新增绿植停车棚一处;设置5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并配置相应电气管路;原有的车辆管理系统改造;对涉及到的海绵设施和雨水系统进行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投资额:约120.02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4. 一个投标人针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查询内容打印件及其网址,要求打印件需包含完整的投资人信息。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8.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3日至20221110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每套施工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于 2022年11月23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邮寄的,至少须于投标截止前一天寄达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通过专人送交的,须于投标截止当日上午08:30-09:30时(北京时间)送达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11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4.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闽联审厦招[2022]096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景路99号

电话:0592-7702119

联系人:刘先生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   邮编: 361012

电话:0592-6215259 传真:0592-6215256

联系人:张先生、罗小姐

2022年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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