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吴起县开发区豪利华酒店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WQ-ZFCG-2023-030
项目名称: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80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一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781,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81,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用房施工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一标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781,800.00 4,781,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2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24,2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用房施工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标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24,200.00 14,024,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一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合同包2(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提供2020年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报名前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报名前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洛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提供2020年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报名前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不限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报名前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28日 至 2023年03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吴起县开发区豪利华酒店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3.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起县城区绿化管护中心
地址:吴起县白石咀党校三楼
联系方式:13892143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吴起县开发区豪利华酒店二楼
联系方式:15129515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勇
电话:1512951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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