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东北角交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发包公告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寿县公管局关于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18〕24号))及《新桥国际产业园关于规范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桥〔2018〕127号)等文件精神,经园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以及项目实施部门要求,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创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东北角交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三、项目规模:创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东北角交口绿植量少、欢迎宣传字牌低矮、不美观,宣传内容也不能与时俱进,影响了客商对园区视角感受。实施创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东北角交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予以改造提升。
四、发包内容:创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东北角交口绿植量少、欢迎宣传字牌低矮、不美观,宣传内容也不能与时俱进,实施创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东北角交口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予以改造提升。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258523.62元(已按预算审计价下浮10 %)。
七、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合同内容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7%,剩余总价的3%将作为工程质量质保金,满质保期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工程款。
八、服务期限:工期为20日历天。
九、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十、资质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十一、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十二、发包时间、地点:
本项目于 2023 年 3月 14日 10 时 00 分,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创业就业服务中心5楼(原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桥分中心会议室)(地点)举行发包会议。
十三、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十四、邀请函领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
十五、邀请企业名单:寿县凌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寿县实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寿县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十六、其他事项:本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通知各邀请名单投标人参加报名并发放邀请函;本项目只接受邀请名单投标人,各受邀投标人以项目实施部门发放的邀请函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各受邀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发包会议举行前提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出席开标会议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签到。
十七、其他要求:
1.本工程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2.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应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中标单位不允许分包;
3.中标单位施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及安全,承担施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
4、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手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将报价函、资质证书复印件装入密封袋中,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及唱标,公布中标人;
十八、联系方式
新桥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0554-4990203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
2023年3月10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