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坂片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苗木迁移)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远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鑫中天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61.5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 );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人员信息能够通过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5)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2年07月20日起在莆田市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招投标信息栏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在莆田市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招投标信息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投标人可以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6.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09时00分,
b) 提交地点为:宁海公司会议室。
c)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招投标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1386096351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木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18659499829 ;
联系人: 陈先生。
10. 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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