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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 2024-05-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 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

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人行道改造提升,文化长廊新建等工程。

3、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19

5、招标编号:偃建招(2024)12号

6、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4)0050号

7、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2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627566.36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年05月14日 2024年05月20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偃师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室(偃师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 /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3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3526930225

代理机构: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华阳峰渡国际1号楼10楼

联 系 人: 倪先生

电 话: 0379-60689513

监管部门 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67770985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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