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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体北河东侧景观整治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6-17

项目概况

奥体北河东侧景观整治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6-2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20240523009

项目名称:奥体北河东侧景观整治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6.2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3.4754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奥体北河东侧景观整治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1900㎡,绿化面积:1100㎡ ,项目改造红线面积约16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原破旧项目拆除,新建园路;完善垃圾桶、座椅、标识标牌、护栏等配套实施;绿化彩化提升;给排水及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景观绿化类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必须提供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景观绿化类专业包含: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注:1、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半年(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磋商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明电子专用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财务室

方式:请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财务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6-2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1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6-2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上述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一份(正本盖章PDF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系统,通过信用记录模块页面(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打开注册页面按要求完成注册),通过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材料提交。 提:请供应商尽早完成信用承诺工作,应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做好相关工作。(3)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踏勘现场

各供应商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费用。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29号江苏保险大厦北楼5至6层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86802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联系人:王从霞

联系电话:1824892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从霞

电话:182489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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