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长江镇卫生院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长江镇卫生院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长江镇卫生院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 建设规模:如皋市长江镇卫生院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位于如皋市长江镇,主要内容包括:1、装饰工程:装饰面积约2000㎡,室内地面铺贴地面砖,过道墙面吸音板饰面,其他部位乳胶漆饰面,过道顶面600*600吸音矿棉板吊顶,其他房间600*600抗菌板吊顶,原大楼外墙重做真石漆约2600㎡等;2、室外配套工程:场地改造约3355㎡,200mm厚抗折强度大于等于4.5MPa混凝土面层,安装混凝土路牙约265m;绿化改造约970㎡,室外消防给水新增球墨铸铁管DN150约295m,球墨铸铁管DN100约284m及配套工程;雨污水工程新增硬聚氯乙烯(UPVC)实壁管DN300约500m,检查井28座,雨水口55座等;围墙工程新增门库及伸缩门,新增围墙约235m,新增成品岗亭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482.33万元(含暂列金18.00万元、暂估价18.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括:1、装饰工程:装饰面积约2000㎡,室内地面铺贴地面砖,过道墙面吸音板饰面,其他部位乳胶漆饰面,过道顶面600*600吸音矿棉板吊顶,其他房间600*600抗菌板吊顶,原大楼外墙重做真石漆约2600㎡等;2、室外配套工程:场地改造约3355㎡,200mm厚抗折强度大于等于4.5MPa混凝土面层,安装混凝土路牙约265m;绿化改造约970㎡,室外消防给水新增球墨铸铁管DN150约295m,球墨铸铁管DN100约284m及配套工程;雨污水工程新增硬聚氯乙烯(UPVC)实壁管DN300约500m,检查井28座,雨水口55座等;围墙工程新增门库及伸缩门,新增围墙约235m,新增成品岗亭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 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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